【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讲坛第85期】

为营造我院浓烈的学术氛围,2017年10月30日晚,第85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讲坛于五合校区综合楼504室如期开讲。我院李晓鹏博士为同学们作了题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集体产权改革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学术讲座,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期讲坛。

讲坛上,李博士从我国的基层治理开始谈起,为同学们梳理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演变过程,并指出党和国家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与政府角色在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转化。

为了使同学们对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有更深刻的理解,李博士梳理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体制和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概念之间的关系,指明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博士着重谈到了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中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一方面,他通过分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宗旨、政策导向、目的意义、和各地对改革模式的探索,指出了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存在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这些都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机制中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他通过分析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三个维度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依旧是以“管理和服务”为逻辑,未将生活交往维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农村社区脱离其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的最基本共同体”的本质。紧接着,李博士结合十九大报告中对于“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说明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予了强大的发展动力。最后,李博士提出,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实现政经分开、村社分离,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回归本职;在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促使农村集体资产在市场经济中保值增值;加快城乡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发展差距缩小的有效衔接,使全体农村社区居民都能够公平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农村发展成果。

 

  李晓鹏博士在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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